广东省通信管理局《关于防止不法分子对ICP备案者进行诈骗的公告》
来源:东莞市骏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:2011/11/13 17:50:23 责任编辑:admin 热度: 2108
近期,我局发现社会上有非法中介或个人,以“可以为ICP备案用户3天拿到ICP备案电子证书”为诱饵,招摇撞骗,大肆骗取各ICP备案人的钱财,在社会上产生了十分恶劣的影响,严重扰乱了ICP备案管理工作秩序。为切实维护各ICP备案者的切身利益,确保ICP备案工作全面、顺利进行,特公告如下:
第一、信息产业部和通信管理局在办理ICP备案过程中不收取任何办证费用。
第二、根据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(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)的有关规定,自备案人最近一次在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(网址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)提交备案信息后,备案人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通信管理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备案,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备案人。
第三、备案审核部门会按照流程尽快完成审核手续,时间长短由同时报备单位数量多少决定(但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)。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将电子证书发送到备案人填报的电子邮箱。
第四、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“公告栏”中已经公布了ICP备案工作的具体程序和注意事项,以及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通信管理局备案咨询热线电话。
如有疑问,广东的ICP备案者可以拨打020-87692337进行咨询或者直接在备案管理系统上进行咨询和申诉。